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春节期间职业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21:08 作者:党委与行政办公室 点击量:
各市州教育(体)局、高职高专院校:
近期,国内、省内有关部门通报了数起涉及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恶性案件或负面舆情事件,有的是“职业学校违规组织实习损害学生利益”;有的是“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不规范”;有的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发生火灾造成学生死亡”;有的是“培训学校学员因生活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后持刀伤人”。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与相关院校(培训机构)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不力密切相关,值得我省职业院校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寒假春节期间我省职业院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在春节前对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坚决做到查漏补缺,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二、要针对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情况,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实习安全“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分别是:制定一个规范,即制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教务部门、就业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综治安全部门、基层教学实施单位等在实习组织与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职责、要求以及失职追责办法,坚决做到“无规范,不实习”。执行一个标准,即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实习安全标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坚决做到“无标准,不实习”。签订一份协议,即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并各执一份;组织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实习的,必须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校在实习前收取实习协议并留存备案;未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坚决做到“无协议,不实习”。购买一份保险,即协同实习单位为所有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坚决做到“无保险,不实习”。组织一次培训,即会同实习单位开展学生实习岗前安全培训,对学生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交通安全常识等进行实习前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坚决做到“无培训,不实习”。管好一份清单,即建立“互联网+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把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实习管理教师等纳入台账清单管理,利用QQ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发布实习信息或实习简报,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及实习过程管理,坚决做到“无清单,不实习”。
三、要全面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对所有寒假期间使用的教学、生活设施进行线路隐患排查整改,配齐配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加强人员值守和专业培训,确保消防安全。
四、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有关要求重点做好留校的藏族、维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服务工作,制定工作专门方案,并安排专门人员陪伴留校学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五、要重点关注来自特殊家庭或有特殊身体、心理问题的师生,安排专业人员在春节寒假期间及时跟进做好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法制教育等工作,坚决避免发生涉及学校师生的恶性案件。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