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改革科研评价考核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16 10:30 作者:党委与行政办公室 点击量:
科研评价是学院科研管理的主要方面,也是学院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深化高等学校科研评价改革,有助于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化学院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科研评价考核改革办法。
一、加强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的组织领导
学院要加强对科研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校内协调,充分发挥科研指标在学院设置、岗位聘任和考核、资源配置、学科评估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鼓励将科研评价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形成公平、公开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促进科研人员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在深化研评价改革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校实际的科研评价细则,扎实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二、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应按照“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谋划。遵循科研工作规律和科研人员及教师的成长规律,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和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促进高等学校科研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机制。
坚持正确的科研评价导向,构建和完善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注重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推进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坚持分类评价、开放多元及长效评价,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加强科研评价文化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 践行诚信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努力培养和建设具有强烈使命感、学术作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科研队伍。
三、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的目标要求
根据科研活动的不同类型、从事科研活动的不同群体以及开展科研活动依托的不同平台等,建立导向明确、分类合理、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并重、与国际评价标准衔接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营造潜心治学、追求真理的创新文化氛围。着力提升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着力提升支撑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的能力,着力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能力。
四、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的具体措施
1.确立以人为本、创新为魂的评价导向
正确的评价导向有利于学术人员形成正确的科研观,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改进科研绩效评价,首先必须改革重物轻人、重管理轻发展的倾向,确立以人为本、创新为魂的评价导向。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尊重学术人员、促进学术人员的发展作为科研绩效评价活动的出发点,不单纯以物评人,改变重科研成果考核轻科研人员发展的倾向。创新为魂就是要注重科研产出的质量,在兼顾研究差异的前提下,在科研产出评价中突出创新水平的考量。
2.遴选公正权威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评价活动的组织者和科研质量的把关者。公正权威的评价主体是评价活动有信、有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健全专家评议制度,充分依靠专家,发挥专家的评议评鉴作用。建立专家信誉制度,评审专家选择那些学术造诣高深、学术道德优良的科学家,应用研究的评价要邀请研发推广第一线的专家参与。参加评价的专家应当以严谨、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评价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评定科研成果,奖励科研精品,促进科研人员发展和科技进步。评审、评价工作应当推行具名评审的办法;专家评审意见应当存档保留一定时间。
3.建立和完善分类评价制度
完善针对不同类型学术人员的分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涵盖师德师风、创新质量、服务贡献和科教结合等内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重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人员的评价以聚焦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为重点。主要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科学普及的科研活动人员的评价以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主要从事技术支撑和服务人员的评价以服务质量与实际效果为重点。主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服务理论创新与决策需求,形成创新性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撑思想文化传承创新为重点。
4.坚持开放和长效评价
坚持开放和长效的评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研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开放评价规则,健全随机、回避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改革完善各类科研项目、人才项目和科研奖励的评审办法,修改完善各类科研基地和人才项目评价体系。根据科研活动类型和特点,结合人事聘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适当延长评价周期,注重评价实效。提高科研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减少评价频次,适当简化评价程序,不断提高科研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长效性。
5.加强科研评价改革的宣传和引导。
学院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和教师积极参与科研评价改革,对在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本着有利于学院改革和科研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予保护和支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关心、重视、支持科研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力量增强学院评价指标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服务与贡献、科学普及等指标。